利得稅兩級稅完整攻略:中小企必備的稅務實務指南
利得稅兩級稅制度與最新利得稅稅率全解析 香港由2018/19課稅年度起正式引入利得稅兩級稅制度,目標是減輕中小企的稅務負擔,提升競爭力。要掌握整個制度,必須先理解什麼是利得稅、現行利得稅稅率如何劃分,以及兩級稅的適用原則,否則很容易錯用稅率,導致報稅金額有出入甚至觸犯法規。 在香港,企業無論以有限公司、合夥形式或獨資經營,只要在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應評稅利潤,一般都需要繳交利得稅。傳統上,利得稅採用單一比例稅率,法團與非法團有不同稅率;而在兩級稅引入後,稅率被分拆為「首部分利潤」與「餘額利潤」兩級,令真正有實質業務的中小企可享有較低稅率。 根據現行制度,法團(例如有限公司)的利得稅稅率為:首200萬港元應評稅利潤按8.25%計算,超出200萬港元的部分則按16.5%計算。至於非法團業務(如合夥、獨資),首200萬港元應評稅利潤稅率為7.5%,其後的利潤稅率為15%。這種設計,正是典型的兩級稅架構,在每個課稅年度只可就一個實體享受一次「首200萬」的優惠稅率。 必須留意的是,並非所有公司都可以自由選擇使用較低稅率。稅務局設有相關反避稅條文,特別針對大型集團拆細公司以多次享受低稅率的情況。當企業與其他公司存在「關聯實體」關係時,整個集團內只容許其中一間實體享有首200萬的優惠稅率,其餘關聯公司一律以高稅率課稅。這意味著即使你擁有多間公司,也不能簡單地分散利潤來重複使用低稅率。 從稅務規劃角度出發,正確認識利得稅兩級制的適用條件、稅率劃分及關聯實體限制,是每一間香港企業進行年度報稅前不可或缺的功課。善用兩級稅可實際減低稅負,但前提是對法規有足夠了解並符合合規要求。...